右鍵不能

星期三, 10月 28, 2015

この世界に、神なんていない。

拜讀理查德•道金斯教授的『The God Delusion』得到新的啟發,我決定重寫五年前的文章。(原文發表於 2010年4 月22日)

有人向我傳播阿伯拉罕一神教中的基督新教。

“你如何確定神存在?” 我問道

“聖經說祂存在。”

“你又如何確定聖經不是謊言?”

“聖經是神的啟示。”

這豈不是回到我問題的原點了嗎?不過這是學術水平不高的家庭式傳教者所言,非出自老練神學家狡黠的文字遊戲。

人類渺小,對浩瀚的宇宙尚有許多不解,但我不會相信人格化的自然規律人類的『神』在思維或道德觀念上始終跳不出『人』形象。萬一發現了與人類行為相左的『群體智能』式昆蟲外星人,『人格化的神』又如何套用在他們身上?

『神』的概念充滿矛盾,如:『神是全能的,但祂能否創造一個祂搬不動的石頭?』、『萬物都神造的,那麼誰造神?』 。『無法否認神的存在神即存在』這種普遍的說法如同『羅素的茶壺』一樣荒謬

宗教人士認為我們不能以觀察者的身份批判宗教,必須信才能理解,但信仰與理性的衝突無法解決。

他們說神愛世人,神卻不阻止許多以祂之名互相殘殺的子民,為何要崇拜這樣一個不聞不問的神?

『不要質疑神』是等同於『理性辯論結束』。

活人憧憬死後的世界看不出任何實質的意義,最後的審判也是針對『靈魂』而非針對活人,這樣的話法律更有效用。

“否定神的你太傲慢!” 他們說。 我說:“把大自然人格化的你們豈不是更驕傲?”

P/S:推薦《Agora》這部電影,講述古希臘女數學家被狂熱宗教分子迫害致死的故事。

PP/S:我無法認同道金斯教授的『熱情』。即使現代許多知識份子不信神,他想將這種理念延伸至一般大眾。我認為宗教還能起到『心理安慰』的作用,人們信神與否是他們的自由,前提是他們不妨害他人不信神的自由。如美國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所說:宗教是人類演化的一部分。我認為,當人類對宇宙的前因後果充分了解後自然會拋棄宗教,因為,屆時人類已成為他們想像的『神』。

PPP/S:道金斯教授留下百分之一的不可知論,嚴謹地認為他未找到那百分之一的證據。我在此引用希欽斯剃刀表達我的意見:『沒有證據的說法,不能作為證據,所以不需要任何證據就能被推翻。』 那百分之一的餘地在我看來是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