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一些最理性的人依然是食肉的。』
每一次討論動物權利難免會引起『人類該不該吃素』的爭論,檳城狂犬病疫情議題亦無法倖免。既然林首長是政治人物,他需考慮其他因素,如權力鬥爭、行政及如何分配有限的資源。
這種爭論會引出一小部分莫名其妙地極端的人,運用偽科學或教條式的宣傳以達到目的,把一項道德的選擇弄得像邪教。
生物學上來說,人類是狩獵者、雜食動物,醫學證明健康的人類需要均衡的飲食,有些人卻發表人類是草食動物的謬論,這些觀點科學都能一一給予駁斥,無需贅述。
有人辯稱人類並沒有狩獵的本能。緣由是我們人類已進化至將自己圈養在一個稱為『文明』的圈子內,別說狩獵採集,貿貿然讓現代人去森林生存亦不可行。 非洲馬賽人獵獅就證明了在原始環境成長的人類不缺狩獵能力。
還有一說:人類食肉是後天教育洗腦導致也很荒謬,許多小孩挑食還不吃蔬菜。要是如此,我們是否可以『教育』反芻類吃肉?我們人類能體會肉的鮮味(umami),有一種原始食肉的慾望,非後天教育能致使。
這就是說,選擇素食無非是基於道德或環保上的考量。若硬要說道德觀有高低之分,那麼只食果實者(Fruitarianism)可謂最具愛心了?一個人是否高尚並不由單一行為決定。人類能了解並保護動物的權利,動物無法以相等的態度對待人類。我們人類既然是萬物之靈,保護『智力未開』的動物是我們的責任。承認動物權利的話,圈養它們並加以利用/屠宰是不道德的。有一點要聲明的是,萬一某物種(如致命的病菌)危害人類,我們必須保護我們的繁衍及存續,被迫消滅該物種;若可以從某動物身上提取一種能醫治絕症的物質,我也必須放棄該動物的權利。我承認的動物權利以不危害到人類存亡或進步為跟本。吃素不會危及人命,自然不在上列內。
P/S:關於動物權利的理論,可以參考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著作。
PP/S:愛狗人士總是因偏袒犬類挨罵很無辜,人類何嘗不是如此?親朋密友總是比陌生人來的重要不是嗎?
PPP/S: 肉食動物分兩種,Obligate (純粹)或 Non-obligate (非純粹)肉食動物。『非純粹』肉食動物吃素也能存活而『純粹』則不。『純粹』肉食動物如貓科動物必須食肉,『非純粹』肉食動物如大熊貓只吃竹也無妨。
PPPP/S:人類喜歡將自己的意識形態強加在他人身上,更甚者連動物也不放過。例如一些嚴格的素食主義者逼家貓吃素,或某教教徒逼寵物在賴買丹月禁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