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因支持台灣更名及香港自治遭人唾罵為漢奸。
真奇怪的說法,自由人權是所有人類的普世價值觀,這與(我的)種族毫不相干,世上並沒有任何集團或個體有權力剝奪或侵犯人權。
本身享有民主自由,卻不容許他人這麼做,是偽善。如果本身沒有民主自由,也希望他人得不到,叫作變態。
在斥罵我的人身上發現一個共同點:唯物史觀及民族情緒,兩種非常片面的看法。總有人想要將認知或思想強加在他人身上,在自由社會,他人有權利拒絕你的想法。
毫無理據的指責是空話,沒有建設性。與其浪費自己的言論自由,不如去讀多些書。
P/S:可憐的港人,年度的七一民主訴求被中共官媒說成『Funfair』,直頭當你冇到。
PP/S: 從斯諾登走投無路就可以看出各國領導利益至上的醜態及中共的色厲內荏:領導的孩子和存款都在美利堅帝國,萬萬不可得罪!美國副總統拜登曾說:『If you harm America,we will follow you to the end of the earth.』,中譯是:『犯我大美利堅者,雖遠必誅!』這番霸氣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