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鍵不能

星期二, 5月 17, 2011

警察暴力

警察濫用暴力是一項經常被討論的問題。

這問題在警察與民眾之間來說都是很難達到的標準,有時警察輕輕碰一下一些鄉民也會投訴警察打人。

在美國罪案高居不下,而且罪犯通常持有槍械,警察不會客氣地對待不合作的民眾,而是直接按在地上痛打一頓再拖回警局。雖然說美國是講究人權的國家,他們的警察權限很大,即使只是與他們鬥嘴也可以被『Disorderly Conduct』的罪名逮捕。

美國黑人常遭到警察刁難,黑人指是警察『種族歸納』;美國警方否認相關說法,但其實『種族歸納』還是普遍存在。這和美國黑人犯罪率比其他種族高有關(事實)。美國黑人社群長期因為各種因素如遭到歧視或惡性循環等等,貧民區黑人加入幫派搶劫成了家常便飯;父親進了監獄孩子也可能會因為環境影響而犯罪。與其說『種族歸納』,不如說『階級歸納』更恰當。同樣是黑人,一位駕駛馬賽地西裝筆挺,另一位穿Hip-Hop裝紋身抽大麻煙,試問警察會攔下哪一位?

英國人基本上很守法,很少惹警察痛打,但要是英國鄉民喝醉了或心愛的球隊輸球後,就會『發爛渣』(找碴),英國足球流氓天下聞名,讓歐洲各國警方頭疼。蘇格蘭鄉民更甚:"Am Pure Gonnae Chib Ye!" 歐洲有許多混入示威群眾的鬧事者,大概穿Hoodie蒙面那一類,燒車砸店,被警察揍了一頓,卻投訴警方濫用暴力。

誰是誰非?要看情況而定了。